招考信息

荆州市江陵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2 00:00:00

  一、考核聘用对象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我县在职服务,且2019年7月底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大学生村官:2015届及以前的我县在职大学生村官,必须任满两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2016届我县在职大学生村官,必须任满一个聘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考核聘用岗位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在目前所服务单位的所属事业单位,如服务的单位无空编或适合的岗位,则根据全县空编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安排在目前所工作的乡镇事业单位,如工作的乡镇事业单位无空编或适合的岗位,则根据全县乡镇事业单位空编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考核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它不予招聘的情况。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6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地点为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305室),联系电话:4738302。

  大学生村官报名地点为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组织股(505室),联系电话:4739095。

  (三)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大学生村官任职文件,年度考核情况)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同时,填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其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查由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负责。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加分事项:对考生在江陵县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0.2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0.5分。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同无加分情况。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定于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集中进行。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本次面试采取等额面试的方式,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考生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面试分数当场公布,总成绩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面试须知

  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生未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的,或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应参加体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体检工作由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和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组织考察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组织考察工作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组织考察工作由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情况。

  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人员,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举报和没有其他异常情况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核招聘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

  3.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由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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