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0年荆州开发区 “校园招聘”教师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1 11:10:38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荆州开发区教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荆州开发区将开展校园招聘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长江大学、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0年全日制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荆州开发区公办中小学义务教育教师7名(具体岗位见报考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义务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若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在办理入编手续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具有相应义务教育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义务教育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3. 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校园招聘考试:

1. 在校读书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2.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14日)

荆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通过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jing-zhou.gov.cn/)以及有招聘计划的高校官网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岗位志愿填报直接到校,考生将《荆州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张电子版,一张签名后的扫描版)和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包上传至307795983@qq.com邮箱,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4日下午5:30。(《荆州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后)

(二)资格审核(2020年6月15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由于疫情原因,根据荆人社办〔2020〕15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荆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考生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根据成绩高低排序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否则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面试(2020年6月18日)

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查询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公告规定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体检(2020年6月下旬)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体检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费用由入围人员承担。体检由荆州开发区社管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荆州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

(六)考察(2020年6月下旬)

体检合格后由开发区社管局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放弃)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经审核、面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岗后,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由荆州开发区社管局具体负责,区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在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上进行公告、公示。

未尽事宜由荆州开发区社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6-8333748 0716-8320128

附件:

1.《荆州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

2. 《荆州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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