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诉调对接工作,增强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洪湖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职责
1、工作岗位:洪湖市司法局派驻洪湖市人民法院专职人民调解员。
2、人数:12名(其中市法院2名、新堤法庭2名、峰口法庭2名、府场法庭2名、大沙湖法庭2名、大同湖法庭2名)
3、工作职责:常驻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各乡镇法庭值班;协助市司法局、市法院开展诉前人民调解工作;整理和报送人民调解案卷资料等;完成司法局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1、岗位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2、年龄35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
4、具有法学专业、政法机关工作经验或两年以上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聘用。
5、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退休干部可放宽计算机使用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人员;
3、直系亲属涉嫌黑恶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三、薪资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以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形式进行发放。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8日。
2.报名地点:洪湖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填写《洪湖市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5.市司法局对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面试。
(二)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面试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具体实施。
(四)体检:
考察合格者,在指定医疗机构自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至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候选人名单在洪湖市司法局公告栏和公众号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咨询和投诉电话:0716-2183024
联系人:丁莹莹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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