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首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公告》,经研究决定,石首市2021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复审于4月30日至5月1日进行,现将招引计划调整、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调整
根据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情况并按照《石首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公告》中“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不设限面试开考比例,其他本科生、专科生设限不低于1:2的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或取消招引计划”的要求,取消石首市第一中学地理教师[10106]、石首市第一中学信息技术教师[10107]、石首市南岳高级中学数学教师[10202]、石首市南岳高级中学物理教师[10203]、石首市南岳高级中学生物教师[10204]、石首市南岳高级中学地理教师[10206]、湖北省工业自动化技师学院语文教师[10401]、湖北省工业自动化技师学院电子专业教师[10403]、湖北省工业自动化技师学院舞蹈专业教师[10405]、湖北省工业自动化技师学院学前教育教师[10406]、石首市人民医院检验技师[10503]、石首市中医医院临床医生[10601]、石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生[10701]、石首市农田建设中心工程技术员[11001]、石首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计量检定员[11701]、石首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工程管理员[11801]、石首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监督员[12101]、石首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监督员[12102]、石首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市场管理员[13001]、石首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工程管理员[13301]、石首市融媒体中心男播音员[13901]共21个岗位28人招引计划数,调整明细如下: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初审通过且岗位未取消的考生可以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1)。资格复审时间:4月30日、5月1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资格复审地点:石首市委大楼4楼组织部会议室(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南岳山大道79号)。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所有考生需提交报名表(因报名入口已关闭,没有及时打印报名表的,请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后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本人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手写签名。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因特殊原因暂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相关证明的,在说明情况经许可后可在考察前提供。
3.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委培、定向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三、其他事项
如考生4月30日至5月1日参加资格复审确有特殊困难的,可与石首市委人才办沟通协商提前进行。凡未在规定时间前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人才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应配合做好资格复审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现场核检当天健康绿码,体温高于37.3℃者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应主动报告资格复审专班人员。
人岗相适分析材料将于资格复审后通知考生扫描报送至指定邮箱。拟于5月22日举办人才引进面试工作,并请考生完成面试后当日提交人岗相适分析材料原件查核。
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市委人才办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0716-7818939,15671718569、15392765655。
附件:1、石首市2021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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