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1年荆州江陵县鹤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管理人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7 14:15:27

为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经江陵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陵县鹤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总经理1名;

2.副总经理(投融资方向)1名;

3.副总经理(资产经营管理方向)1名;

4.副总经理(行政管理方向)1名;

5.总会计师(财务管理方向)1名;

6.总审计师(审计法务方向)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总经理职位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及以后出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审计师职位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及以后出生)。

3.总经理职位要求曾担任国有控股企业(或规上民营企业)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等)2年及以上,或者担任中层正职3年及以上;熟悉资本市场研究、项目运作及建设管理、投融资、土地整理和开发、企业并购重组、国有资产管理、处置运营等工作。

4.副总经理(投融资方向)职位要求具备2年及以上投融资管理相关岗位工作经验;了解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融资政策及优惠条件,熟悉投融资项目收益分析、投资成本核算和投资风险评估,具备企业管理、投融资、资本运营等业务知识。

5.副总经理(资产经营管理方向)职位要求具备2年及以上的资产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不良资产处置、催收、交易服务和债权债务重组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资产收购、运营、变现流程,具有合理配置公司资产工作经验。

6.副总经理(行政管理方向)职位要求具备2年及以上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及公关能力,了解现代企业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模式并有实操经验;熟悉企业合同管理、薪金制度、用人机制、保险福利待遇、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7.总会计师(财务管理方向)职位要求具有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或分管财务工作的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金融、审计、资产管理等部门负责人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税收政策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8.总审计师(审计法务方向)职位要求具备审计或法务相关职称,具有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经济运行、金融、审计、法务、资产管理等部门负责人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熟悉财经、法律和审计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财务、审计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予报名:因个人主观故意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影响期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16日17:00。

(二)报名地点: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江陵县政府502办公室,联系人:谭何清,邮箱:3489810357@qq.com,联系电话:0716-4731969。

(三)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江陵县鹤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工作职位证明等相关材料;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

四、面试考察及确定聘用人员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后达不到1:3的岗位,原则上缩减、取消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二)组织面试。采取逐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实地考察。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地了解应聘人员现实表现。如有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开展实地考察的,经研究后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四)组织体检。根据面试和考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90%+考察成绩*10%),分岗位排名实行等额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初步确定聘用人员。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录取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调剂。

五、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实行契约化管理,总经理岗位年薪约30万元;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审计师岗位年薪约25万元。年薪由60%的基本年薪和40%的绩效年薪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年发放(任期内激励年薪发放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2个月结束,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为江陵县城市与乡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筹)管理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不胜任的,不予聘用。在聘用期间,出现重大失误、不服从统一管理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3.行政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被聘用后需主动放弃编制,按企业职工管理。入职后任期三年,任期期满考核合格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后继续聘用。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陵县委组织部会同江陵县国资局、江陵县鹤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的,发布公告方有权对公告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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