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按照《荆州区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荆区办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荆州区城市社区发展需要和社区工作者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荆州市中心城区户籍;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征信记录良好;
3.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社区工作人员义务,遵守社区工作纪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报考者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 月 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4.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4.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从业记录人员或曾被社区辞退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录数量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招录计划详见荆州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zhouqu.gov.cn)、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jzrsks.pzhl.net/index.php)上发布公告。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及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jzrsks.pzhl.net/index.php)进行。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9日9:00-2022年6月15日17:00。
3.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中,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低于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二)准考证下载
已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2年6月21日9:00至2022年6月25日14:30期间,自行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jzrsks.pzhl.net/index.php)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星期六)下午14:00至16:00
2.笔试试卷为综合类,笔试内容涉及时事政治、政策理论、社区实务等方面。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4.计分方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5.加分政策。本次招聘对取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实行加分政策。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加4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加6分。考生应以取得最高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报考,对取得的多个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不累计加分。笔试结束后对经审查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卷面成绩上进行加分。
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笔试卷面成绩+2或4分或6分)×40%=笔试总成绩
6.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于6 月20 日前报送已取得的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至荆州区民政局207室(荆州区通会桥路29号),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申请加分人员名单经审核确认,将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后落实加分事宜。
7.每个岗位招聘数量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量,并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考生可通过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电子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笔试成绩将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社区工作者相适应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距面试日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7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荆州区民政局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加试相关事项将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荆州区民政局会同荆州区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人员的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人员缺额,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数量。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荆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区民宗局等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审查。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等情况,并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进行延伸考察。考核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并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八)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1.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荆州区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城乡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报荆州区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城乡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经荆州区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城乡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社区工作者按照《荆州区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荆区办发〔2020〕5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薪酬及福利待遇。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照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街道(镇)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上级部门不得借用。
五、防疫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此次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将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2.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本次招聘工作由荆州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荆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未尽事宜由荆州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6—4131158
监督电话:0716-8499820
附件:荆州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
招录岗位所属街道 |
岗位名称 |
招录计划 |
备注 |
东城街道 |
社区工作者岗位1
|
7 |
工作地点为东城街道所属社区 |
东城街道 |
社区工作者岗位2 |
7 |
工作地点为东城街道所属社区 |
西城街道 |
社区工作者岗位 |
5 |
工作地点为西城街道所属社区 |
城南街道 |
社区工作者岗位 |
2 |
工作地点为城南街道所属社区 |
郢城镇 |
社区工作者岗位 |
7 |
工作地点为郢城镇所属社区 |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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