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同意,公安县卫生健康系统县直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6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本次共选调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6名,其中:
1、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2 名;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 2 名;
3、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 1 名;
4、县疾控中心血吸虫病预防所工作人员 1名。三、选调范围面向县卫生健康系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编在岗且与原单位无劳动人事争议,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1);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
2、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3、现工作单位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核、公示、办理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 年 12 月 2 日 8:30 至 17:30;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五楼人事科教股 505室; 咨询电话:0716-5156061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由本人到县卫生健康局报名,并审查报名资格。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公安县 2022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 1份;③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1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高于 1∶1,低于或等于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是基层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等,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测试履行基层卫生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不区分岗位专业。笔试分值 150分,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为保证选人质量,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 80分。
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 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按选调计划数,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组织再次考试,按再次考试成绩确定。
笔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 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等, 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因考生在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导致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考核工作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办理手续
对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通过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办理调动和聘用等手续。
因考生在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导致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纪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各类人事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公开选调工作的未尽事宜由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公安县202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公安县2022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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