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0〕10号)和石首市委办公室、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城乡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石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结合石首实际,现就我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石首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实际情况,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城市社区工作者,其中绣林街道办事处27名、笔架山街道办事处2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后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以及曾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2月28日,通过石首市人民政府网(www.shishou.gov.cn)、今日石首、石首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石首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2.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为3月1日上午8:30至3月7日下午17:30工作日期间。报考时须按要求填写《石首市2023年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书原件、学信网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社区所在的绣林街道办事处或笔架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街道办事处的岗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绣林街道办事处、笔架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严格按照公告中的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3.笔试。3月11日,市人社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包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理论、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笔试成绩于2个工作日后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今日石首、石首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面向社会公示。笔试时间、地点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4.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和市人社局对入围面试考生的报考资料进行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信网证明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委组织部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考生,笔试成绩分别加1、2、5分,如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仅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5.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参加面试,聘用人数按比例核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初步定于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后期发布的公告为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并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今日石首、石首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6.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绣林街道办事处、笔架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组织政法、纪检等部门开展联审并征求意见。同等条件下,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录用。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核减岗位人数。
7.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市民政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组织完成。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没有递补对象时,核减岗位人数。
8.公示聘用。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石首人民政府网、石首先锋、今日石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信息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间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内被举报不符合条件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并不再递补。无异议者,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宜
为保障石首市城市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社区工作者聘用递补机制,所有参加笔试、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一年有效期。在本次招聘结束一年内,若招聘的岗位出现缺额情况,可由用人主管部门向市委组织部提起申请补录,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通过公示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此项解释权归属市委组织部。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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