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荆南中心,东联汉沪,西接巴蜀,南控湘粤,北通陕豫,素有“七省孔道”“湘鄂门户”之称。公安县人文积淀丰厚,车胤囊萤苦读、三袁独抒性灵、竹溪科研报国,在这片热土留下了千古佳话;崇文尚德、尊师重教,是公安人民亘古不变、接续传承的优良传统。
根据公安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决定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师范类专业);
2.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和省内部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毕业生,不限师范类专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公安县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24人,其中高中教师18人、初中教师4人、中职教师2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公安县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岗位要求、计划及招聘地点》(附件2)。
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学段学校间、学科间调剂。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可以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学段可低用。
5.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预报名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考试、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
(一)公告发布
本次校园招聘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招聘学校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布。
(二)网络预报名
本次校园招聘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8:00—2023年5月25日17:00,应聘人员可扫描如下二维码(http://t1.ink/f/eizxii)进入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1.网络预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通过网络预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合成的PDF文档: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第二代身份证;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择业期内的2021年、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打印,网址:www.chsi.com.cn);
④本科和研究生就读期间成绩单;
⑤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及符合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⑦就业协议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络预报名后同步开展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持身份证、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考生,也可以持身份证、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招聘点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如下:
第一招聘点:湖北大学。时间:2023年5月26日(周五)上午8:30—11:00;地点:湖北大学逸夫人文楼一楼星火厅、启航厅。
第二招聘点:长江大学。时间:2023年5月29日(周一)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只能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其中一个招聘点的一个岗位的招聘,不得同时报名参加两个招聘点相同岗位的招聘。否则,视同违规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各校第一招聘点空余的招聘岗位自动转移至第二招聘点,空余岗位在第一招聘点招聘结束后对外公布。如第一招聘点已完成了招聘计划的岗位,第二招聘点不再进行相同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现场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上述资料参加面试的,取消考试资格。本次招聘考试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安排考场。
本次校园招聘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预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分数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预选面试人选依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面试人员。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试讲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试讲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公费师范生以面谈方式进行“双向选择、现场签约”,不参加考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聘用不占用本次校园招聘计划。
(五)签约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于考试当日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公安县教育局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考核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者或主动放弃资格者,由用人单位商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同一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将本人毕业档案寄到公安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查。逾期不寄达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将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送达公安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查,逾期不送达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八)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公安县教育局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经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聘用通知文件下发当日通知新聘人员报到,新聘人员报到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校园招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的公示、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7.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告,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公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公安县教育局 0716-5235267
附件:
附件2:公安县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岗位要求、计划及招聘地点.docx
附件3:公安县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原始标题:公安县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gk.gongan.gov.cn/38554/202305/t20230517/340604.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