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沙市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现将沙市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沙市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联系电话:0716-8102073。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沙市区民政局一楼大厅(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89号)
二、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沙市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沙市区户籍或结婚证书或沙市区房产证(沙市区购房合同)或沙市区常住居民(社区开居住证明或辖区派出所开居住证)。
(四)政策性加分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退役军人优待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它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沙市区人民网站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附件:沙市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原始标题:沙市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gk.shashi.gov.cn/38585/202307/t20230713/368409.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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